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创建国家森林城市

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建设生态宜居赣州

来源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7-08-03 09:51:14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国家森林城市是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,城乡一体、稳定健康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,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标准,并经全国绿化委员会、国家林业局批准授牌的城市。国家森林城市是国家对一个城市在生态方面的最高评价,是展示一个城市对外形象的“金字名片”,也是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。

赣州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土绿化工作,充分认识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展示城市对外形象的“金字名片”,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、改善人居环境、增加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。为此,我市于2012年果断作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战略部署,2013年5月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同意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。四年多来,我市紧扣《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把森林城市创建列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,举全市之力、集全民之智、聚万众之心,着力做好“心中播绿”和“大地植绿”两篇文章。尤其是近年来,新一届市委、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“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,搞好城市内绿化,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”等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,扎实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工作,生态环境优势得到巩固和扩大,形成了以“城市绿化为中心、通道绿化为骨架、村镇绿化为亮点、青山绿树为屏障”的城市森林体系新格局。

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标准高、要求严、系统性强,目前全国各地参与创建的城市越来越多,竞争十分激烈。但是,我们有信心、有决心实现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任务。一方面,信心源自于赣州丰富的生态资源。赣州是我国18个重点集体林区之一,是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,全市林业用地面积4587万亩,占全省林地面积的28%;森林覆盖率76.23%,名列全省第一,在全国设区市中名列第九;已建立国家级林业自然保护区3个、国家级森林公园9个、国家级湿地公园12个;森林资源、生物多样性丰富,具有创建森林城市的优越自然条件。另一方面,信心源自于我们扎实的工作基础。近年来,市委、市政府坚持绿色发展,建设生态赣州,不断改善生态环境,提升城市形象,提高城市品位,增强城市竞争力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、全国园林绿化先进城市、全国绿化先进单位、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、全国双拥模范城市、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、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,并被联合国环境规划基金会授予“绿色生态城市保护特别贡献奖”等荣誉称号。

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只有起点,没有终点。赣州是我们共同的家园。共建生态赣州,共创森林城市,共享碧水蓝天,是全市人民共同心愿和不懈追求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,更离不开“你、我、他”的积极参与,为此,让我们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而共同努力。

一、争做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倡导者。积极倡导“让森林走进城市、让森林拥抱城市”的建设理念,共同树立“爱绿、护绿、植绿、兴绿”的绿化意识,强化生态文明观和低碳生活观,增强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。

二、争做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宣传者。积极宣传林业法规和创森知识,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,共同关心城市生态环境变化和城市绿化品质提升,共同宣传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,共同营造“人人关爱绿化、人人参与创森”的良好氛围。

三、争做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实践者。城市是我家,创森靠大家,创建国家森林城市,我知晓,我参与,我奉献;创建国家森林城市,从我做起,从点滴做起,从身边小事做起;创建国家森林城市,从今天做起,从本职做起,以主人翁的姿态踊跃投身创建活动,履行植树义务、参与家园绿化,多栽一棵树、多养一盆花、多种一片草、多洒一滴水,绿化我们的环境、美化我们的生活,用实际行动为“创森”增绿添绿。

四、争做国家森林城市创建的呵护者。严格遵守森林法律法规,关心爱护城市绿化,自觉保护身边的一草一木,不践踏绿地草坪,不攀摘树枝花朵,不侵占绿地林地,坚决制止破坏绿化的不法行为,自觉维护和巩固已建成绿化成果,确保绿一片、活一片、成一片。

创建森林城市,人人有责,大家受益。让我们携起手来,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,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,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贡献力量!我们深信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通过全市上下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,赣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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