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“五四”表彰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各部:
在过去一年里,我校共青团工作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,围绕学院的各项中心工作,认真完成院党政和上级团组织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,在开展学生素质教育、学生管理、志愿服务、和校园文化等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。
为了总结工作,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进一步推动全校共青团工作的开展,在青年中营造崇尚先进、学习先进、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,努力学习,求实创新,现决定“五四”期间表彰如下项目:“先进团总支”、 “团工作创新奖”、 “先进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学生会干部”、“优秀社团”、 “优秀团干”、“优秀青年志愿者”、“优秀社团工作者”、“优秀团员”名单。
(1)评选条件。评选条件是组织评选的尺度,各团总支、团支部、各社团应根据标准,结合实际,制定相应措施开展评选活动。评比必须保证质量,真正评出先进,宁缺勿滥。
(2)时间。各级团组织评先工作应在四月二十二日前完成,并将申报、评比材料电子稿(hjxytw@126.com)及书面稿上报团委。联系人:占贤姝
以上表彰工作,是我校团工作的重点,各团总支、团支部在思想上要重视,行动上要落实,认真组织好每项评比活动,为使我校团的整体化建设迈上新台阶而努力奋斗。
申报表见附件内
用户登录
还没有账号?
立即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