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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14年征兵报名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6-06-19 15:04:02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关于做好2014年征兵报名工作的通知

各位同学:

2014年全国征兵工作已经启动。为做好2014年征兵的动员、组织、报名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征集对象

我院在校学生及2014届应届毕业生,征集对象应忠于祖国,热爱军队,品德优良,身体健康,志愿服义务兵役。

二、征集基本条件

1、男性:(1)在校生为18-22周岁,2014届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4周岁。(2)身高162厘米以上,体重不低于50kg(过于肥胖者除外)。(3)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6、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5,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,无并发症,视力达到相应标准。

2、女性:(1)在校生为20周岁以内,2014届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2周岁。(2)身高160厘米以上,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%,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%。标准体重=(身高-110)kg。(3)视力同男性标准。

三、工作流程

1、所有有意向应征的同学都可以于6月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(网址:http://www.gfbzb.gov.cn/),按照要求填写信息,进行网络报名。网络报名为预报名,非正式报名。

2、网络报名后,学生需选择在校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正式报名。如在校报名的,学生须于6月15日前到学院学工部(景祺楼1004室)填表报名,并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等;如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的,学生须到生源地武装部正式报名,由当地武装部组织体检等。

3、7月-8月底,根据学生正式报名地点,由相应单位组织学生体检、政审、复审、定兵等工作。

4、9月初,学生入伍,学校按要求完成学费补偿款申请和发放工作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、各班导要通过各种渠道,深入开展宣传发动,充分调动适龄学生,特别是应届毕业生积极应征。

2、学生网络报名时应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,特别是要完整、准确填写学生个人和家长的信息、联系方式,以及个人银行卡相关信息(包括开户人姓名、卡号、开户银行名称、地址等),以免影响入伍后的学费补偿工作开展。

3、如有疑问,可咨询学工办公室谢老师,地点:机电楼101室,联系电话:13970744663。

五、有关政策说明

1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经济补偿说明(以2013年厦门地区为例):优待金3.6万元(1.8万元/年,不同地区标准略有不同)、入伍一次性经济补助0.5万元、退役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3.5万元、毕业生国家学费补偿2.4万元(在校生每年补偿6000元)、服役津贴及退役安家费1.3万元。即毕业生服义务兵役2年经济补偿约11.3万元,在校生约9.5-11.3万元。

2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入伍后的发展说明:(1)毕业生入伍的,可通过士官选取、提干等继续留部队服役,或2年后退役;(2)在校生入伍的,可参加军事院校招生考试,报考军校;或2年后退役回校继续就读(从入伍时所在年级读起)。

3、国家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有关政策问答


 

机械与电子学院

2014年5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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