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、相关科研部门:
根据《科技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国科发才〔2024〕33号)及省林业局部署要求,现就落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范围
本年度科普统计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1日—2023年12月31日。
二、统计内容
统计内容为科普人员、科普场地、科普经费、科普传媒、科普活动以及科学教育六个方面。
三、有关要求
一是请各二级学院及相关科研部门(种苗研究所、职业教育研究所、赣州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监测中心)务必高度重视,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科普统计调查任务,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。
二是指定专人负责,严格按照《全国科普统计工作数据填报规范》(附件1)要求填报。
三是请于5月8日17:00前将经二级学院/部门负责人审签盖章的《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》(附件2)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(办公楼409室)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(jxhjxykjc@126.com)。联系人:谢璘。
附件:1.全国科普统计工作数据填报规范(详见OA)
2.202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表(详见OA)
科技与高职教育研究处
2024年4月25日
终审:科研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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